绿色矿冶

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规范的公告

 

  近年来,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学术研究带来了新变革。为积极应对这一技术变革,同时坚守学术诚信,维护和保证学术成果的真实性、原创性和严谨性,避免生成式人工智能误用、滥用引发的科研诚信风险,根据《学术出版规范 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》(CY/T174-2019)《学术出版中AIGC使用边界指南2.0》,《绿色矿冶》现就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投稿、审稿等环节的规范使用声明如下:

一 作者须知

1.本刊不接受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署名的稿件,稿件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。

2.禁止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直接撰写论文主体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理论分析、创新性观点、研究方法、实证分析和主要结论等。

3.论文所使用的数据必须真实、可靠,来源可追溯。禁止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伪造或篡改数据、图表、研究方法、文献或其他材料等。

4.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应用于学术研究的范围限于语言润色、文献梳理、关键词推荐、选题启发、数据整理分析、图表制作等辅助环节。

5.披露与声明。作者如在研究和论文撰写中使用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,投稿时应详细说明使用情况(包括人工智能工具名称和版本、使用时间、具体用途、使用过程等)。

二 审稿专家须知

1.审稿须由审稿人独立完成。

2.不得将审稿文章上传至公开的人工智能平台进行自动化评审。最终的审稿意见必须基于专家本人的专业判断。

3.人工智能工具可用于辅助审稿、语言润色等,如文献核查、数据验证,审稿意见的字词错误纠正,语句连贯性调整等。

三 责任

1.作者对投稿论文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负责,并承担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相应的法律和伦理责任。

2.评审专家应遵守人工智能工具使用限制,防止泄露稿件内容或侵犯作者知识产权,并对审稿过程中人工智能工具介入行为负责。

 

  任何违规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情况,一经查实,本刊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,采取退稿、撤稿、撤销审稿专家资格、列入诚信黑名单等措施。情节严重的,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,并将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监管政策变化适时修订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《绿色矿冶》编辑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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